重庆移通学院 > 招生公告 > 移通学院 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移通学院 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年07月0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编辑:wyz 点击: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2020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民  苏开荣
        副组长:彭光明  周  伟  王永周  李文豹  尹浩亮  孙  玺 
        刘  枚  王永刚  张衍学
        成  员:李文娟  党晓圆  闫会峰  秦春蓉  潘显兵  吴世银 
        李轶天  张成川  苏述庚  陈  帅  赵  昕  黄  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处,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助理王永周兼任,张成川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学校“专升本”工作组织协调、计划投放、志愿填报、录取审核、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二、选拔对象与专升本专业
     (一)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0届毕业生。
     (二)重庆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9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市外生源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按国家相关规定,回生源地参加选拔。
      ( 三 ) 招生的专业目录见重庆移通学院2020年专升本专业计划及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拔要求
     参与选拔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1)(2)(3)(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1)(2)(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1)(2)(4)(5)(6)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3)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4)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5)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6)自愿申请。
四、免试政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并在毕业年级和应届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以下统称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教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2)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教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3)为鼓励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同时提高职业院校参赛积极性和提升我市技能竞赛水平。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教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4)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五、录取和公示
      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下,专升本工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1.学校不加试。
     2.由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专科专业范围和类别是否符合我校本科专业报考要求。
     3.符合我校本科专业报考条件者,我校根据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专业的顺序,按专升本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我校在市教委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校园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专科类别、专科专业、专科学校、专升本成绩等主要信息。
六、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1.市教委正式审核备案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专科考生的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
    2.“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否则将被取消升本资格;
    2.“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我校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授位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3.本实施办法由重庆移通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录报名    网上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42871166/42870166(合川) 48896666(綦江) 传真:023-42871001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 (合川校区)      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 (綦江校区)
联系邮箱:cyytzsb@163.com
渝ICP备1200269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