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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19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编辑:wyz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重庆移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邮电大学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总占地1354亩,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等9个二级院系,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38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近2万人,专任教师912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60%。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以“信息产业商学院”为总体办学定位,以“完整的人”为培养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构建“商科教育+完满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人格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88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4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移通学院(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5日9:00—17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ytu.com)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0日9: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ytu.com )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ytu.com)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移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71328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 023-42870166;42871166;42871001
    学校网址:www.cqyti.com
    招生网址:www.cqytu.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移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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