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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时间:2018年02月1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编辑:wyz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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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对口高职本科”、“高职专科”等2类。“3+4”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移通学院 第五条 教育部国标码:13627;重庆招生代码:502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含本科、专科招生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邮电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总占地1354亩,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计算机科学系等6个系,淬炼商学院、中德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33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近19000人,本科学生17500人,专任教师912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60%。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以工为主,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构建“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完满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工程型、创业型、国际化”人才。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就业率长期位居重庆市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基本实现对口就业。 第十条 办学成果: ★全国十佳优秀独立学院 ★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 ★最具综合实力中外合作院校 ★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部首批国家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院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升入重庆本科院校。获得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后,有出国需求的,第4、5年可赴德国对应合作院校攻读本科学位。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本科层次,财务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通信工程、车辆工程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专科层次,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各项收费标准以2018年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三)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4月上旬,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志愿设置: (一)普高类 普高类招生志愿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二)中职类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类别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第二十二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高职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本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三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普高类、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录取办法如下: (一)录取程序: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 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六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www.cqytu.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8年8月底左右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移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移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另一方面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主要奖励资助措施包括:
第三十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移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71382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42870166、42871166、42871001(传真) 学校网址:www.cqyti.com 招生网址:www.cqytu.com 电子邮件:cyytzsb@163.com 微信公众号:ytxyzsb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1520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8〕7号)精神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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