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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说明

时间:2014年07月2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编辑:wyz 点击: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选择转专业的机会,学生应该慎重对待转专业的选择。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1.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学习成绩优秀者。
    2.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经严格审查后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与高考体检结论不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确认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因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需调整其专业者。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无学籍、或本科转专科、或专科转本科的。
    2.不符合招生时对转入专业或学生规定的特殊要求者。
    3.申请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有1门及其以上需要重修者。
    4.应作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5.有过留降级学籍异动者。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7.定向生或委托培养生。
    8.文科类转入理工科类专业者。
    9.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互转专业者。
    10.下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批次录取专业者。
    11.欠缴学费者。
    12.受过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13.无正当理由者。

 

    转专业办理程序:
    1.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第17-19周,各系(院)及专业辅导员接受学生转专业咨询,各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2.学生填写《重庆移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并由学生家长、转出(入)辅导员、转出(入)系(院)、教务处、分管院领导、财务科等审查签字,并于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第一周星期四下午5:00之前将《重庆移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情形(见上文第二段),符合第1款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供由转出专业辅导员给出的申请者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说明材料;符合第2款转专业的学生应由接收专业所在系(院)组织专家采取面试或笔试等方式给予考查并给出考察结果说明材料;符合第3款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的证明材料;符合第4款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供由转出专业辅导员确认的申请者有特殊困难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第二周星期五之前,教务处审核和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于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第三周星期五之前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到教务处重新选课,并在规定时间内,凭学生证到转入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各系(院)应加强对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和课程修读等指导。


    总的来看,进校后转专业还是比较简单的。新生如果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按照程序,办理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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